▲行政院拍板定案,2015年元旦將享有4天連假。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2015年元旦確定連休「4天」!日前有立委提議2015年元旦時應該施行彈性放假,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也在21日指出,在詢問各界意見後,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逢「周二」或「周四」,一律在前一個星期六補上班上課後,變為彈性放假。而2015年元旦剛好就是周四,在彈性放假的新方法下,民眾將享有連續4天假期。
從之前的放假規定會發現,國定紀念日,如元旦、國慶等,是無法施行彈性放假的,只有民俗節日,如春節、端午、中秋等,才能夠施行。但根據這個新制度的原則,不論是國定紀念日或是民俗節日都達到彈性放假標準,因此,只要在今年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,2015年元旦民眾將享有4天連續假期。
根據內政部核定,2015年有115天的假期,其中有6個是連續假期,包含農曆除夕及春節農曆新年假期、和平紀念日、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、國慶日等。且據人事行政總處推算發現,從2015至2024的之間,其中有5年會有紀念日可以施行彈性放假,統計過後在這10年中,將會增加9次的連續假期。
孫立群表示,行政院長江宜樺針對「彈性放假」的實施辦法,不僅聽取內政部、經濟部、勞動不、金管會及人事總處等部會意見,也徵詢勞工、工商團體,及金融機構等各界看法,更指定國發會進行民意調查,發現約72%的受訪者贊成2015年的元旦施行彈性放假;也有約70%的受訪者贊成國定假日也施行彈性放假。
另外,人事行政總處也說明,按照舊制度每年的彈性放假次數約為6次,而在新制下,每年彈性放假次數平均上升1次,影響不大,且因彈性放假仍應補上班上課,因此全國上班總日數及放假總日數不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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