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元旦連假「小確幸」?12月27日辦婚宴卻要補上班,惹哭準新娘。
生活中心/台北報導
行政院人事處21日宣布元旦彈性放假4天,不過12月27日卻要補上班,讓不少預定要在當天結婚的新人小確幸破滅。但勞動部隨後也發出一則新聞稿表示,元月1日、2日是「應放假日」,也讓民眾疑惑到底12月27日要不要補上班?
針對12月27日要不要補上班一事,《ETtoday東森新聞雲》致電勞動部4次,卻得到3種不一樣的答案。第一次獲得的答覆是,「新聞稿內容僅針對公務單位、學校機關」;第二次的回答卻是,「公務單位及學校機關12月27日必須補上班,而一般勞工則視公司情況而定。」;第三次詢問時,卻得到「這必須詢問行政院人事處。」
▲2015年元旦確定「放4天」。(製表/ETtoday東森新聞雲)
第四次致電時,勞動部吳先生表示,公務單位以及學校機關12月27日都必須補上班,至於一般勞工能否放假,則要視勞資雙方的關係而定,依照《勞基法》規定,勞方2周必須上班達84小時,而一般周休二日的上班族2周上班時數大約才80小時左右,等於積欠資方4小時,一年累積下來約13天。
吳先生說,如果是周休二日的勞工,有滿足「2周上班滿84小時」這個條件的話,不只元旦連假4天,就連12月27日都可以不用補上班;但如果是非周休二日的勞工,則要視12月27日有無排班而定。
不少新人在得知12月27日要補上班的消息之後,氣得大罵「預定好的婚宴都被打亂」,甚至在臉書發起「還我們好日子!」活動,希望政府把婚禮「還」給大家,活動成立不到一天就獲得5千多人響應。
▼行政院宣布12月27日要補班,引起新人抗議。(圖/翻攝自《12/27連署 還我們大好日子!!》臉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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