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偷完車還正大光明騎在街上,竊賊下場就是被警方逮捕。(示意圖/本報資料照,與本文當事人無關)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偷了車還不快跑,下場就是被抓!台中一名48歲陳姓男子,在10月8日經過豐原時,偷走一台老舊機車,不但把它賣掉換錢,還正大光明的騎車趴趴走十幾天,直到20日陳男把車停在便利商店外時,被路過的警方發現該車是贓車,當場人贓俱獲,以竊盜罪將其移送法辦。
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員警指出,20日當天其實正在執行勤務,行經北區太原路超商時,發現超商外有停放一台黑色老舊機車,車上鑰匙孔有被破壞過痕跡,於是立即使用警用行動電腦查詢,果真發現該車為贓車。同時還發現該機車上有兩頂安全帽,而旁邊也正巧有一男一女在旁聊天,認為兩人嫌疑重大,於是決定在附近埋伏,男子聊完天後,果真前來牽贓車,於是當場人贓俱獲。
陳男偵訊時表示,「自己8日路過豐原時,正好無交通工具,於是心存歹念,趁四處無人時,利用鑰匙將機車鑰匙孔橇到可發動後,便將機車騎走。並於20日和朋友相約騎車到超商買飲料,本來打算坐在外面聊一聊近況,沒想到就這樣被抓。」儘管嫌犯事後坦承犯案,但警方還是依竊盜罪將他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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