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誆「給女友驚喜」夥2網友綁同事性侵 重判10年4月

▲台中一名女子遭前同事精心設局,夥同2網友擄至汽車旅館性侵得逞。(示意圖/翻攝自網路/非本文當事人)

社會中心/台中報導

台中37歲楊姓男子覬覦28歲前同事美色,竟先以「多P強暴遊戲給女友生日驚喜」名義,夥同聊天室張姓、鄭姓網友,將女方擄至汽車旅館以跳蛋性侵,並取走她皮包現金,製造強盜假像;在張、鄭兩人發現有詐後,楊男打發他們離開,再佯裝自己也被綁來,解救女同事並陪同報警,最後仍遭識破,23日判刑10年4月。

判決指出,楊男精心設計此次犯案,先向張、鄭兩網友誆稱要捉弄女友,還傳女同事照片、計劃書與他們商討。3月11日下午6時,楊男在台中市太原車站接女同事上車回家;張、鄭兩人騎機車尾隨,伺機亮玩具槍挾持兩人,再將女同事雙手綑綁、戴上眼罩後放入後車廂,載往汽車旅館。

進入汽旅後,楊男先將被害人身上4900元新台幣和20元泰銖取走,製造強盜案假象,本欲實施性行為,卻因為不舉而改以跳蛋性侵;此時張、鄭兩人已發現被害女子與楊男不是情侶,被堅稱在玩情趣遊戲的楊趕走,載到附近路口下車。

楊男返回汽車旅館後鬆綁被害人,說自己也被搶走10萬元,隨後陪她到警局報案。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楊男出入自如,與他所稱的被綁票情節不符,直接識破這起自導自演的「英雄救美」。

台中地方法院認為3名罪嫌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,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楊有期徒刑10年4月;張、鄭兩人因各賠25萬元與被害人和解,分判3年8月及3年10月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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