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原來鄰居是小三,丁男瞞24年判賠50萬。(圖/翻攝自中天新聞)
東森新聞記者謝于婷、俞戎航/台北報導
台北市一名丁姓男子,24年前瞞著老婆和一名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,陳女生女兒後,丁男安排母女倆搬進同一個社區,陳女甚至還和元配成為好友,直到兩個女人發生口角,婚外情才曝光,丁妻憤而對2人提出告訴。不過,由於通姦罪追訴期已經過,丁男和小三不需負刑責,民事部分2人一共要賠償丁妻50萬元,全案定讞。
穿著紅衣、白短褲的丁老闆身材微胖,是社區的副主委,在社區內相當活躍。他經營一家計程車行,和老婆育有2男1女,家庭和樂,但他於24年前和一名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,甚至還生了一個女兒,更扯的是,他居然安排小三和女兒入住自家社區。
▲丁男竟帶小三住進同一社區。▼丁男經營計程車行。
原本小三和丁妻相處和睦,直到有天兩人發生口角,小三脫口說出「你先生和我生了小孩」,丁妻才發現先生竟然有婚外情,決定對先生和小三提出告訴。不過,對於所有指控,丁男全盤否認,「沒有!79年後就沒有(外遇)。」
台北地檢署認為通姦罪追訴期為5年,丁妻無法舉證先生和小三的婚外情還有持續,因此丁男和外遇對象陳姓女子均獲不起訴處分;民事部分,高等法院判2人應賠償50萬元給丁妻,全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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