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孫曜樟/台北報導
新北市蘆洲區女嬰緗緗遭大伯母鄒雅婷4度在奶粉加鹽導致高鈉症死亡,被告鄒雅婷在法院審理期間全盤認罪,還一度淚灑法庭表示,很後悔做這件事,「希望法官再給一次機會。」全案28日法官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重判鄒女20年徒刑。鄒女律師則表示,以傷害致死罪宣判可接受,但判20年太重將提起上訴。
▲鄒雅婷在侄女緗緗奶粉中摻鹽致女嬰高血鈉症死亡,北院今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重判20年。(圖/資料照)
去3月間發生女嬰緗緗喝入高納奶粉造成死亡,檢警經深入調查後,赫然發現在緗緗奶粉摻鹽的竟是大伯母鄒雅婷,最後檢方以鄒雅婷有殺人意圖依殺人罪起訴。
檢察官認為,緗緗的鈉離子濃度指數會飆高至224,等同於吃了5.3公克的鹽,根本高於「高鈉症」的認定標準160,而被告育有一對子女,她也承認不會在自己小孩的奶粉中加鹽,可見她已預見可能造成致命,且第4次加鹽時更加入大量的海鹽、精鹽。
檢方表示,緗緗高燒送醫急救時,鄒女仍堅持不講出真相,害醫師無法即時判斷起因,因此檢方請求合議庭依刑法「故意殺害兒童」等罪,依法加重其刑;但鄒女律師則指出,被告行為僅屬傷害致死,無意致人於死,請法官考量家人已選擇性原諒她,減輕刑責。
在法院審理期間,鄒雅婷承認罪行,但她表示只想讓緗緗拉肚子,才在奶粉摻鹽,根本不知道高鈉會害緗緗生病,絕對不是故意要害死她。鄒雅婷泣訴,「希望法官再給一次機會,我知道自己做錯事了,我很後悔,也很痛苦,做了這麼糊塗的事,讓整個家庭都破碎了,我真的很對不起他們,對不起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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