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遭控佔用公有地,南投農民護家挖屋搬移。
東森新聞記者魏宏卿/南投報導
南投一位楊先生2011年花了600多萬元蓋新屋,但還沒慶祝新居落成就被林務局控訴佔用土地,雙方官司打仍在纏訟中;屋主擔心會敗訴,請工人趕工「搬」屋,工程相當浩大,必須要將房子架高再淘空地基,以油壓方式緩慢推動,每次最多移動25公分,估計還要再一個月才完成這項艱鉅任務。
3年前楊姓屋主新屋蓋好後,隨即收到林務局通知,說他佔用土地、必須拆屋還地,屋主不滿提告,官司目前仍在進行中;為避免一輩子的心血毀於一旦,屋主先找工人「搬家」:把整棟房屋搬到25公尺外合法的土地。
不過,移動房屋可不是這麼容易,首先要先架高再挖空地基,工人必須鑽到房子下徒手搬運石頭,接著輪子上要放上磚頭、木板、石頭,就好像「疊疊樂」,再用油壓方式用力推、緩慢移動,即便工人每天做滿8小時,進度仍無法超前,因為每次移動頂多只有25公分。
楊先生每天就這樣看著房子像蝸牛爬行緩緩移動,他每天都擔心會不會搬到一半,房子就因為官司敗訴被強行拆屋;雖然被官司操煩的心力交瘁,但也只能請工人盡力趕工。
屋主說,國有財產局要他繳回補償金還有租金,一年2萬多的租金再加上4萬多的補償金,算一算他也繳回10萬元給國庫,但為什麼還是要歸還土地?他大嘆不公平,卻也無法改變被控訴占用土地的事實,現在只祈禱工程能盡快完成、保住房子,即便官司敗訴,至少不會落得無家可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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