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基隆沈姓人妻對來借宿的老公同袍一見傾心,兩人到海邊激情車震。(示意圖/達志影像/非本文當事人)
社會中心/基隆報導
基隆市30歲沈姓女子2006年結婚,卻與丈夫的江姓同袍發生婚外情,2012年1月8日與對方激情車震,事後互傳訊息「在車上做愛真的很刺激」、「我想幫你生個小江江」、「你就像裝了電池一樣」,被丈夫發現後挨告,並在庭訊時以江男只射精在她身上、對話紀錄是誇江體力好等說詞脫罪,5日被依偽證罪起訴。
法院調查,沈女護校畢業,嫁給何姓男子後育有2名子女,一家人原本幸福美滿,但2011年江男單車環島前來投宿,沈女從此變心,無論丈夫如何挽回,她都認定江男才是她的真愛。在發現沈、江兩人單獨出遊,還在海邊激情車震後,何男終於心灰意冷,控告妨害家庭並與妻子離婚,而且後來還撤銷了對沈女的告訴。
基隆地方法院認定,沈、江之間的臉書鹹濕對話足見兩人姦情,依通姦罪判江男4月徒刑。同時基隆地檢署認為,沈女不斷以反反覆覆的說詞企圖給兩人脫罪,蔑視法庭,另以偽證罪將她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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