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賴于榛/台北報導
行政院會6日通過勞動部擬具的《勞動基準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核轉立法院審議,勞動部長陳雄文指出,修法重點包括增訂勞工工資、退休金及資遣費債權的「受償順序」與第一順位抵押權、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的債權相同;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所定的提撥率規定,位階也提升到本法。
▲勞動部長陳雄文解釋勞基法28條修正案。(圖/記者賴于榛攝)
企業雇主如果有歇業、清算或是破產的情勢,大部分勞工恐領不到薪資、資遣費、退休金,勞動部指出,薪資部分目前有墊償基金處理,但是資遣費跟退休金卻時常引發紛爭,例如已抗議多年的華隆案。
陳雄文參與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,如果說這個公司企業還有資產的話,通常會在融資時拿去貸款,而這些資產在企業歇業、清算或是破產後,會被銀行申請扣押,法院扣押並拍賣企業大樓、廠房或是土地後,優先受償都是金融機構,「勞工分配到的非常地低,完全沒辦法照顧勞工」,強調修法後,銀行與勞工債權將同列第1順位,法院在金額分配時就會列入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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