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台中一名黃婦因騎車低頭看烏龜,撞到前方張婦遭判5個月徒刑。(示意圖/本報資料照)
社會中心/台中報導
低頭出車禍居然不是因為滑手機?台中市一名黃婦騎車時發現路旁有烏龜爬行,因為好奇低頭查看所以未注意路況撞到前方騎士,導致張婦人車倒地、多處骨折,經台中地院判決後一審被判刑5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
黃姓婦人去年8月時,騎車行經烏日區西南路段,猛然發現路旁有隻烏龜緩緩爬行而過,因為好奇想觀看模樣,一時沒有注意到路況撞上前方機車,導致騎士張姓婦人隨即倒地,右側脛骨等處骨折。
經過手術後,下肢支撐身體及活動的機能喪失,無法自由行走、負重和工作,就拿驗傷單證明控告黃婦。而台中地院則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黃婦5月刑期,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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