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佩琪條款三讀! 公務員可替配偶、二等親助講拜票

▲陳佩琪條款!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》,放寬公務員可替配偶拜票。(圖/資料照)

記者賴映秀/台北報導

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妻子陳佩琪,因任職於台北市立聯合醫院,公務員身分替柯文哲助講引發爭議。立法院11日三讀修正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》,放寬公務員可替配偶、二等親具名站台,但不具銜。修法也通過「黃國昌條款」,鬆綁研究機關非行政人員介入黨派紛爭。

陳佩琪替先生柯文哲站台助講、拜票,引發違反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》爭議,主管機關銓敘部認為「有違人常」,立法院11日三讀修法《行政中立法》部分條文,公務人員可為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血親、姻親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、遊行、拜票或在大眾傳播媒體具名廣告,但不可具銜。

同時,有鑑於現行條文「黨政派系紛爭」定義模糊,變相給予行政主管及執法人員過大的裁量空間,這次修法明確定義為「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、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」。

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參加318學運,遭檢舉違反《行政中立法》,修法將「公務員人介入黨派紛爭」適用範圍,限縮為「公立社會教育、醫療、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人員,以及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」,沒有行政工作的黃國昌因此排除在法律限制範圍外。

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指出,《行政中立法》不符合比例原則,讓中研院等教育研究機構人員遭剝奪言論自由,修法後放寬相關機構不兼行政職人員,有言論、講學自由。對於放寬公務員替配偶及二等親拜票,尤美女認為,不只是陳佩琪,無黨籍基隆市長候選人黃景泰妻子陳秋伶也受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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