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基隆一名越南籍女子遭到前夫以看女兒為理由進入住處性侵。(示意圖/達志影像/非本文當事人)
社會中心/基隆報導
基隆一名越南籍女子2月與邵姓丈夫離婚,但對方卻在4月、5月兩度以看女兒為由,帶著兒子進入她住處,不顧兩名幼兒都還在屋內,就將她強押至廁所強制性交,她只好悲憤地到警局提告,讓邵男被依法起訴。
警方調查,被害人與邵男結婚多年,育有一子一女,因不堪忍受對方吸毒而協議離婚,長子歸男方撫養,女兒歸女方;豈料對方為逞獸慾,竟會帶著兒子,假借一家團圓之美名,做出在孩子面前性侵他們媽媽的惡行。
被害人報案時帶著被扯破的內衣褲為證,指控邵男離婚前就喜歡在廁所做愛,離婚後竟還要硬來。邵男遭逮後則辯稱,他探望前妻時兩人重燃慾火,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,撕破內衣褲只是情趣,不為檢方採信,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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