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高姓男蟲才因誘騙智障女子性侵、賣淫遭押,獲釋後立刻誘拐另一名智障女子性侵、賣淫。(示意圖/翻攝自網路/非本文當事人)
社會中心/雲林報導
斗六鎮35歲高姓男子2005年上網誘騙一名國二少女援交,在學校司令台當著她兩名同學的面予以性侵,事後又與那兩名同學援交,因此入獄4年。高男出獄後,今年3月又誘拐一名21歲女子至汽旅性侵,更控制她賣淫15天,5月聲押、7月獲釋,但他8月竟又拐一名32歲已婚婦女性侵並控制賣淫,被捕後14日遭送法辦。
警方調查,高男離過一次婚,2005年夏天以手機為酬,誘拐國二少女發生性行為,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,不料他出獄後賊性不改,又上網騙一名輕度智障女子性侵並強迫賣淫,5月再被依妨害性自主拘提聲押。
高男7月獲釋後死不悔改,8月28日又誘騙一名智能障礙的已婚婦女至住處性侵,並于以拘禁,以每次800元的價格載她到旅社賣淫,更將800元皮肉錢全部取走。
警方8月30日在高男住處救出被害女子,經高男坦承犯行後,將全案依妨害性自主、妨害自由、妨害家庭、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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