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食用油不能亂賣! 環署發證+QR Code管控「小蜜蜂」

2014年11月19日 16:48


▲環保署長魏國彥19日宣布,未來回收廢食用油的小蜜蜂須配戴識別證。(圖/記者賴于榛攝)

記者賴于榛/台北報導

餿水油案爆發後,廢食用油的回收成為焦點,環保署認為俗稱「小蜜蜂」,專收夜市攤販的個體回收戶是其中關鍵,環保署長衛國彥19日宣布,明年1月1日起,小蜜蜂與清除機構的員工若要回收廢食用油,必須配戴附有大頭照、姓名及QR-code的證件,「將來還會有防偽浮水印」。

行政院下午召開黑心油品事件後續處理記者會,說明行政院食安辦運作管理及各部會包括衛福部、財政部、環保署、農委會、消保處後續因應措施。

魏國彥會中指出,食品業廢食用油必須交給合格回收商,小吃店、攤販等則可以交給小蜜蜂,不過小蜜蜂必須告知後續流向,未來小蜜蜂若要回收廢食用油,身上必須配戴附有大頭照、姓名及QR-code的證件,車上也得貼著,「將來還會有防偽浮水印與護貝」。目前僅台南市與台中市正在試行輔導,但明年1月1日起,所有的小蜜蜂與清除機構的員工都必須配戴。

另外,魏國彥也神秘地指出,環保署將採用有色、無色、有機、無機等追蹤添加劑,追蹤廢食用油的流向,「對於以後廢食用油的流向去處就可以追蹤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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