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訊
聲 明 稿
1.本公司於2012年誤用「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」所進口有疑慮椰子油所生產之布丁、冰品及烘焙商品,雖已逾保存期限多時,但本公司仍願基於照顧消費者權益的立場,提出消費者回饋活動(如附件一)及消費者退費方案(如附件二)。
2.本公司目前使用之椰子油皆來自菲律賓,所生產之相關商品,品質無虞,請安心選用。
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
2014年11月19日
附件一、統一布丁/冰品/烘焙品 買一送二 消費者回饋活動執行細則(2014年11月19日公布)
一、活動方式:於下述商品購買期間於7-ELEVEn全國門市購買附表所列商品一個,則贈送同商品兌換券二張(一張可免費兌換一個同商品,憑券於下述商品兌換期間使用)。
二、適用產品:統一布丁/冰品/烘焙產品等14項商品,明細如附表; 但統一布丁每次購買以三個為限。
三、活動地點:7-ELEVEn全國門市(台鐵及高鐵站內門市除外)。
四、商品購買期間:2014年11月24日~2014年12月7日
五、商品兌換期間:2015年1月1日~2015年2月28日
六、溫馨提醒:由於適用本活動之產品皆為市場上熱銷商品,若因門市購買兌換活動頻繁而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七、愛用者服務專線:0800037520
八、相關訊息,請至統一企業網站查詢。
附表:統一企業消費者回饋 14項產品名單
冰品與布丁限同品項兌換,烘焙品可任選下表所列之10項產品兌換。
附件二、消費者退費方案執行細則(2014年11月19日公布)
一、適用產品:統一企業誤用頂新問題椰子油生產之23項產品,詳如附表。
二、指定地點:7-ELEVEn全國門市(台鐵及高鐵站內門市除外)。
三、執行期間:2014年11月22日~2014年12月31日。建議每日07:00~23:00至7-ELEVEn門市辦理。
四、退費暨回饋辦法:請持明細包含附表23項產品且日期符合附表所列期間之發票,至7-ELEVEn全國門市(台鐵及高鐵站內門市除外)辦理。
[註1] 消費者填寫個人資料時,請出示國民身分證核對填報內容正確性。
[註2] 『回饋』金額>新台幣$1,000元時,依所得稅法,門市需留存消費者國民身分證影本以資所得稅申報使用。
五、消費者請攜帶發票憑證,依本辦法辦理退費/回饋,僅持有交易明細而無發票者依法未能受理,尚祈見諒!
六、本辦法只適用終端直接消費者,非消費者之廠商如有退費問題,請逕洽愛用者服務專線。
七、非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,辦理退費/回饋事宜,因配合相關法律規定,請逕洽愛用者服務專線。
八、此退費/回饋機制因牽涉相關法律,過程中如造成不便,請消費者諒解!
九、愛用者服務專線:0800037520
十、相關訊息,請至統一企業網站或www.pecos.com.tw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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