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、文/GQ
藝人余天的兒子余祥銓交新女朋友了!媒體還報導他們一起去澳門賭場玩了一把,狗仔偷拍的照片中,新女朋友周依宸一襲粉紅色的洋裝,襯托出好身材,於是媒體又封了她“爆乳女友”的封號。
沒想到才兩天,根據蘋果日報最新的報導,有位自稱周依宸男友的飲料店小開李先生爆料,周小姐根本是“腳踏兩條船”,明明是自己的女朋友,卻劈腿余祥銓,甚至騙他說是“陪爸爸去澳門”,結果是和余祥銓去,甚至表示直到昨天消息見報前周小姐“還睡在我家”,兩人是明明確確的男女朋友關係。李先生大呼被兩人愚弄,而周小姐則是發表聲明,說李先生只是一位追求者,不是什麼男朋友,兩人之前合照中的親密舉動只是“配合氣氛”罷了。
看到這則新聞,有三個非常重要的現象以及觀念,一定要和廣大的男性朋友們分享:
1.當女人說“不是”,那就“不是”,再做什麼垂死掙扎也沒有意義:
我可以理解“被害人”李先生的心情,明明覺得是自己的女朋友,交往了4個月,還有同居的事實,但女方居然投入了別的男人的懷抱,自己還是看報紙才知道“自己只是個追求者”,真是“是可忍孰不可忍”。問題是,男女朋友關係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效力的,一個男人在被女人分手後找媒體爆料、哀傷嚎叫,對於讓女方回到自己身邊沒有幫助,更只會讓更多人看到自己的不堪。於是,當女人說你不是她男朋友時,就大方接受你不是對方男朋友這件事,然後收回所有對她的感情,甚至是物質(如果房子是你租的,立刻要她滾蛋),開開心心地去迎接下一位和你兩情相悅的女孩吧
2.當女人說“是”,不一定真的“是”,你要小心自己是不是被當了冤大頭,就算真的是,也別高興太早:
這年頭,當女人說你是男朋友,甚至以“老公”稱呼時,可也別高興得太早。大家是否記得,前陣子唱紅《痴心絕對》的歌手李聖傑,被前女友指控讓她懷孕生子後不負責任,向媒體控訴。大部分的媒體和民眾受到誤導,都認為一定是李聖傑對女方始亂終棄,還有人大罵都被他的癡情形象給騙了,結果DNA檢定結果出爐,孩子果然不是李聖傑的!這不禁讓人佩服李聖傑實事求是,為了自己名譽捍衛到底的精神。很多男人,當女人一說你是男朋友,就覺得是“天上掉下來的肯定”,又或者是基於“不好意思拒絕”、“對方不太可能騙我吧”…等理由,讓自己去負根本不屬於自己的責任。你當下不明辨、不拒絕,日後只會後悔莫及。
3.絕對不要把女人當成是“無辜的受害者”,越漂亮可愛的,越要小心:
說真的,看到周小姐明眸大眼、皮膚白皙、波濤洶湧、表情無辜的照片,大部分男人的第一個直覺就是“她好可愛”、“她真漂亮”、“她應該很單純”、“她應該不會騙人吧?”….錯!根據多年來的經驗和社會實例,越是外表漂亮的女孩子,你越要小心,其實應該說,你明明看到一個漂亮女孩時,就應該只把她定位在“一個漂亮女孩”,與她的品格、能力、價值觀等等分開來看,絕對不要因為外表好,就以為內在也好,甚至要“吹毛求疵”地更加仔細審核她的內在條件,看看她是否足以信任、是否能夠當自己的女朋友。
尤其這年頭,女人和男人一樣接受教育、權利相等,如果還在情感和工作上把女人視為無辜的弱者,本身就是一件很“沙豬”又貶低女人的事情。把認識一位男性朋友的時間,同樣用來認識一位漂亮女性,看清楚對方到底是個怎樣的人,再決定要給予對方多少信任、是否要投入感情,這才是交女朋友時應有的態度。
PS.
行文至此,本該截稿了,結果我上蘋果日報一看,才發現今天又有最新發展,周小姐今日宣稱,自己一直是李姓小開的女朋友,余祥銓只是追求者,希望李姓男友可以原諒她…。好,既然事情變成這樣,那我就順勢告訴大家第四點:女人現在說你“是”,之後也有可能說你“不是”,但不管女生說是或不是,你都該有心中的那把尺,發現此妹“也太怪了吧”,就要有趕快逃之夭夭的決心和勇氣,千萬不要為了一對蹦乳和美顏(而且是不是真的還不知道呢!),繼續眷戀,到時候衍生更大的問題,就後悔莫及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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