撫養權怎判「家暴父」 生母:小孩2月大就被強行抱走

▲撫養權怎判「家暴」父?小孩2個月就被抱走。(圖/東森新聞)

東森新聞記者陳柔安、黃淳璟/新北市報導

江姓狠父坦承狠心殺死女兒,但有家暴前科的他為何能拿到孩子撫養權,女童媽媽表示,因為女兒生下來兩月就被抱走,加上怕被江嫌打,所以才把監護權讓給前夫,而這個決定也讓她要協尋女兒時,因不是監護人而不被受理;學校與教育局未入學通報也延誤了三年,都成了恩恩來不及長大的關鍵。

恩恩出生於2003年,但隔年後生母蔡小姐就因為前夫家暴和外遇,向法院訴請離婚,但江嫌有家暴紀錄怎麼還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,蔡小姐說,當時恩恩兩個月大就被抱走,再加上怕被前夫打,才會放棄爭取撫養權。

但這樣的安排果然出現問題,因為按照慣例孩子6歲就應該入學,但警方卻等到女童9歲才找上蔡女,通知她恩恩遲遲沒有辦理入學。蔡女得知恩恩沒入學後,也曾要報案找人,但卻因為不是監護人,不能要求協尋,讓整件案情一拖再拖。

▲蔡小姐說:「我當時下跪求他(江嫌),求他把恩恩讓給我,卻差點被他打」。(圖/東森新聞)

警方不受理,蔡小姐非常無奈,直到2013年5月找上媒體、社會局還有婦幼隊才開始將恩恩列為協尋人口,蔡女當時受訪時說:「警方來找我,問我說,小孩子怎麼沒有上課,我很驚訝我反問他,為什麼你會來找我,他說因為小孩子繼母、娘家表示,小孩子早在多年前送回來給生母。」「到差不多3、4歲我還見過面,可是真正都沒見過面,是差不多96年之後」,「是他爸爸跟繼母,這兩個大人,把我女兒帶走的。」

但就算列為協尋人口,恩恩的失蹤有受到重視嗎?這期間社會局又做了什麼?女童戶籍原本設在新北,但搬走後社會局就沒有再加以關心,直到恩恩的弟弟在課堂上跟老師爆料,說阿嬤把姐姐關在神桌下餓死,社會局才將嫌犯列為高風險家庭,只是這次派人查訪江家又撲了空,沒發現任何異狀,直到今年20日檢警調查有了突破,整件案情才終於出現曙光。

恩恩究竟在哪,目前依然是個謎,被家暴的事實也成為秘密,相關單位缺乏警覺性,早在當初撫養權判給了嫌犯,就已經種下了錯誤決定。蔡小姐現在只希望趕快找到恩恩的遺體,還給她和來不及長大的寶貝女兒一個公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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