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許男涉嫌性侵少女517次獲判無罪、殺人免死。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新北市男子許川涉嫌性侵同居人未成年女兒,5年多達517次,他要求少女撤告不成將其勒斃。原本一、二審都判他死刑,最高法院更一審日前改判無期徒刑,性侵罪也因證據不足遭撤銷。惡狼逃過一死引發輿論砲轟,士林地檢署21日認定許男另性侵少女1次,依強制性交罪起訴;士林地院表示24日將分案加速審理。
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許姓男子性侵少女一共517次判他關2496年,至於殺人罪則是死刑,但是到了高院,因罪證不足,517次性侵都不成立「消失」,唯一被認定的第518次性侵,因不在起訴範圍遭撤銷,殺人罪一樣判死刑。
許姓男子上訴到最高法院,法官發回更審,高院18日改判無期徒刑,性侵罪撤銷,引發外界軒然大波。經過檢方調查,許男在100年9月14日凌晨1時許進入少女房內,強行性侵得逞,從少女房內扣得的衛生紙團驗出許男和少女DNA,加上許男測謊未過等證據,認定犯案明確,21日火速依強制性交等罪將他起訴。
檢方審酌後認定許男惡性重大,且犯後態度不佳,建請從重量刑。至於前案起訴許男性侵少女517次部分,起訴範圍為民國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,因此21日本案起訴,並無重覆起訴問題。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