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福建徐姓13歲少女認21歲楊女為乾姊姊,沒想到對方卻是專獵處女賣淫的罪犯。(示意圖/翻攝自網路)
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福建省漳浦縣13歲徐姓少女就讀初中2年級,10月間結識同學的21歲楊姓乾姊,幾個人時常約出去玩。今年10月19日,小徐又被楊女約到縣城逛街,卻被帶到某家飯店房間,隨後被命令與房內37歲楊姓男子發生性關係,被奪去第一次。原來楊女早就受託,媒介處女給楊男性交易,無辜的小徐就這樣淪為她的生財工具。
根據《人民網》報導,楊女10月19日帶小徐到縣城,跟她說要介紹一名很帥、很有錢、開BMW的朋友,然後便帶她到洲遊國際酒店711號房,並囑咐「等一下那男的進來,你就把你的第一次給他,如果你是第一次,他會給你5000元,如果不是的話,他只會給你1000元(約台幣5000元)。」還說,「如果那男的問你幾歲,你要回答16歲,等下你先去洗澡,洗完澡包好浴巾在床上等他,接下來他就知道怎麼做了。」徐女遭到性侵後,楊男給她人民幣5000元,但楊女以「拿這麼多錢回去,妳父母會懷疑妳」為由,將錢全部拿走,之後給了徐200元(約台幣1000元)。
10月27日,小徐又接到楊女電話,叫她再去跟楊男開房,她說不喜歡這樣,楊女就兇她「你說話不要那麼大聲!我對你這麼好,你把我當垃圾!」小徐於是又來到那家飯店,在進房間時忍不住哭泣,又被楊女罵「你不要哭!我最討厭人哭了!」再度與楊男發生關係後,楊女買了些避孕藥給小徐,叫她回家吃。
當天晚上,小徐用手機和同學聊天,透漏下午發生的事情,被媽媽看到對話紀錄,趕緊帶著她到警局報案。11月15日,警方在漳浦縣綏安鎮霞潭村逮捕楊女,以其引誘、介紹幼女賣淫,從中牟利,行為有傷風化、嚴重損害幼女身心健康,依法送辦;楊男也已遭逮捕歸案,進行了治安處罰。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