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基隆一名15歲少女懷孕墮胎,曝光在運動公園幫男網友口交之事。(示意圖/翻攝自網路/非本文當事人)
社會中心/基隆報導
基隆一名15歲少女今年1月被帶到醫院墮胎,吐漏自己在2013年暑假用手機app「微信」認識20歲莊姓男網友,在其住處及暖暖運動公園攀岩場幫對方口交,讓莊男被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。基隆地院審酌被告以10萬元與對方家屬達成和解,且兩次性行為皆無違反少女意願,於11月25日判處他5月徒刑,緩刑2年。
判決書指出,莊男沒有工作,透過微信與被害少女結為男女朋友,先是在2013年8月於自家讓她幫自己口交,又在一個月後到暖暖運動公園約會,慾火難耐下讓她幫自己口交。由於「無證據可證明被告以生殖器進入被害人生殖器」,法官採信莊男僅有口交的供詞,但刑法第10條第5項第1款明文規定,以性器進入他人之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,仍屬性交之範疇,故仍以兩次對14歲以上、未滿16歲女子性交將他論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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