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台北一名單親媽媽被社工報案猥褻小一兒子,獲不起訴。(示意圖/東方IC)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台北市一名國小一年級男童4月被老師發現身上有瘀傷,吐露自己被媽媽打,更語出驚人的說「洗澎澎時,媽咪先洗我的小雞雞,我再幫媽咪洗尿尿的地方。」嚇得老師通報社工人員報案處理。台北地檢署調查,涉案媽媽有打男童,但觸摸下體則是單純洗澡,11日將她依傷害罪起訴,加重強制猥褻罪部分則不起訴。
檢警調查,男童在4月8號洗澡時,因為玩水不聽話,被媽媽用力搖晃洗澡盆,並掐捏腿、肩、臉等身體部位;所謂互摸下體則是單純洗澡,並非出於猥褻犯意,因此在猥褻罪的部分不予起訴。
據了解,被告丈夫早就拋家棄子、不知所蹤,她平時從事清潔工工作,靠著微薄薪資與低收入戶補助扶養男童,沒有其他親人可依靠,與兒子相依為命,這次卻又在社工人員的堅持下,被法院起訴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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