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▼日男尾隨跟正妹,暗巷伸狼爪熊抱。(圖/監視器畫面/東森新聞)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今年8月13日晚間,新北市一名林姓正妹在北捷板橋新埔站附近,遭一名男子尾隨,並從後方熊抱、撫摸她大腿及臀部,林女嚇得尖叫,色狼趁亂逃跑。林女報案後,警方根據監視器查出色狼是UNIQLO(優衣庫)日籍男店長原田剛彥,依強制觸摸罪嫌將他送辦;新北地檢署認為原田犯行明確,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。
「他用雙手猛挖我下面!」林姓女子指控原田。23歲的林女皮膚白皙、面貌清秀、身材姣好,8月13日當晚,她走出捷運新埔站,經過附近巷弄時,突然被人熊抱,對方不斷撫摸她的大腿及臀部,還猛挖她的下體,企圖將她抬離地面,她又痛又驚,嚇得尖叫,色狼才放手落跑,她轉身用手機拍下他的背影報警。
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查出,長髮的林女才走出新埔站4號出口,就被一名穿格子襯衫、牛仔褲的男子尾隨,2人沿著文化路轉入莒光路巷內,一直走到暗巷裡,男子還小跑步拉近距離,在「出手」前還四處張望附近有沒有人,之後就猛然熊抱林女,撫摸她的臀、腿和私處,時間約10秒。
警方查出色狼是35歲的原田剛彥,在UNIQLO北區某門市擔任店長,他否認犯行,辯稱當時去買DVD,不熟悉道路才轉進小巷,奔跑原因是「老婆要我趕快回家」。檢方查出附近萬板路、莒光路等路段,根本沒有DVD出租販賣店,且他住在台北市中山區,根本不可能「跑回家」,認為原田犯行明確,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。
值得注意的是,警方原以《性騷擾防治法》的強制觸摸罪嫌將原田移送偵辦,最重刑度2年,檢方認為,原田從從捷運站即跟蹤林女,只為滿足自己的性慾,造成被害人極度厭惡,改依《刑法》強制猥褻罪嫌起訴,最重可判5年刑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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