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湖南一名少女受不了大叔的金錢誘惑,謊報年齡嫁給對方,但沒想到婚後大叔不再溫柔,給她生活費都直接扔臉上,還對她呼來喝去,她覺得自己毫無尊嚴,要法院訴請離婚。「我不缺錢,可我缺愛!」
根據《三湘都市報》報導,上述事件主角張婷(化名)現在已經29歲,13年前她是一名服務員,因為長得漂亮,身材高挑,追求者眾多,當時31歲的民營企業老闆李愛國(化名),也就是她現在的丈夫,經常去她工作的地方消費。
面對比自己大15歲的追求者,張婷本來很猶豫,但李愛國使出渾身解數,請她吃飯、送禮物,還帶她到處遊玩。兩人感情迅速升溫,交往不到一年,就登記結婚(張婷虛報年齡並重新辦理身份證),婚後育有一對兒女。
▼相愛容易相處難。(圖/達志/示意圖)
「他每天早出晚歸,甚至根本不回家。」張婷在法庭上表示,婚後丈夫應酬越來越多,有時兩人整個月都沒說話。
李愛國自認讓妻子衣食無憂,整個家庭都靠自己支撐,所以不自覺地流露出優越感,將妻子呼來喝去。「我是不缺錢,可我缺愛!」張婷情緒激動地控訴。她還說,丈夫給她家用時,不是直接扔她臉上,就是丟地上讓她去撿。在這種環境之下,她毫無幸福感可言。「我連做人最起碼的尊嚴都沒有!」
不過,李愛國反控,因為年紀差距,他隨時都擔心妻子外遇,去年開始便派人跟蹤,發現妻子與別人搞網戀。對此,張婷駁斥稱,丈夫經常逼問她行蹤,只要回答不滿,就會打她,「真的很變態……他直接把我踹下床。」
雙方在庭上各執一詞,法官考慮到小孩還小,張婷與網友聊天內容曖昧,也有過錯,又無確鑿證據證明李愛國實施家庭暴力,於是對李愛國大男子主義等行為提出嚴肅批評後,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不准許雙方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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