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蘇澳黃女與情夫幽會,在自家後巷赤裸上身擁吻愛撫,讓兒子見狀後氣到拿刀捅人。(示意圖/達志影像/非本文當事人)
社會中心/宜蘭報導
宜蘭縣蘇澳鎮20歲陳姓男子從小被38歲黃姓繼母養大,感情很好,卻在2013年8月撞見她與50歲黃姓男子偷情,一陣莫名火上來就抄起棍棒衝上打人,甚至拾起尖刀將黃男捅到肚破腸流,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。宜蘭地院法官考量陳男自首、沒有前科,日前依義憤殺人未遂罪,輕判他2年6月徒刑。
判決書指出,黃女與陳父結婚17年,卻在結識魚販黃男後紅杏出牆,年前打電話找情夫幽會,在自家後巷輕解羅衫,赤裸上半身與小王擁吻、愛撫,不料讓兒子撞見,竟至釀成血案;黃男被砍到重傷,在陳父出來解圍下脫逃,送醫治療後脫離生命危險,但還是遭陳父控告通姦,在法庭上辯稱「腳滑了一下」而撥落黃女睡衣肩帶,雖被認為不足採信,但因並無性交情事,仍被檢方予不起訴。
出手傷人的陳男因為在案發後立即自首,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,但法官審理認為,子女見到父母與他人有不正常性關係,自會引起無可容忍的憤怒,符合義憤殺人條件,予以輕判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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