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副議長、主席選舉亮票 最高檢:洩露國防外機密

記者孫曜樟/台北報導

九合一選舉過後,各直轄市(縣、市)議會正、副議長及各鄉(鎮、市)民代表會正、副主席選舉,將在 25 日當選人宣誓就職後舉行,最高檢察署22日通函各地方檢察署派專責檢察官,指揮轄區警、調機關及政風機構嚴密查察,以遏止賄選、暴力及亮票等不法情事發生,若查有亮票事實將以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究辦。

地方直轄市、縣市議會及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議長、主席選舉若有亮票行為,最高檢察署指涉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,將依法起訴究辦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
最高檢表示,以往在直轄市、縣市議會正、副議長或鄉鎮市民代表會正、副主席選舉中,賄選或暴力介入選舉情形嚴重,有意競選者為監控投票權人有無確實投票,常要求投票人亮票以資證明確有依諾投票。

但依地方制度法第 44 條規定,直轄市議會、縣 (市) 議會議長、副議長,及鄉 (鎮、市) 民代表會置主席、副主席,由直轄市議員、縣 (市) 議員、鄉 (鎮、市)民代表以無記名投票分別互選之。

所以,亮票行為在司法實務上有以涉及刑法第 132 條第 1 項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、圖畫、消息或物品罪嫌,最高檢察署也呼籲投票人勿以身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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