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郭力恆憔悴入監照。(圖/東森新聞)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前海軍上校郭力恆涉及拉法葉艦等弊案,遭併科罰金2億元,因沒錢繳納,依法易服勞役6個月,26日上午帶著換洗衣褲及《東周列國誌》等書籍到台中地檢署報到,由執行檢察官發監執行,預計可折抵2億元罰金,換算坐牢1天抵111萬多元。
郭力恆今年4月16日遭最高法院依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,判處15年徒刑,不過去年因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案已服刑20年期滿;依刑法規定,2案合併執行最多只坐20年牢,檢方依法只須執行罰金刑,與同案被告汪傳浦連帶追繳不法所得104億元,全案定讞。
台北地檢署93年已查扣郭力恆在瑞士的2471萬6690美元(約新台幣7.4億元),還不足應追繳額度。郭力恆表示他沒錢繳納罰金,先前在一家麵店打工,時薪僅80元維持生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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