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▼高雄余女逼迫殘障人士乞討。
社會中心/高雄報導
高雄市余姓女子20年前從大陸嫁來台灣,後來離婚,從事批發雜貨給殘障人士到夜市賣的工作,2014年10月後,她開始逼迫認識的廖姓、許姓殘障男子行乞,讓同樣身障的林姓男子開車載他們往返南部各市場、夜市,只要他們一天「業績」不到1000元,就會用棍棒予以毆打。警方獲報後,循線逮捕余女、林男,訊後依人口販運罪嫌送辦。
警方調查,35歲廖男患有智力、肢體多重障礙,59歲許男則有精神障礙,他們都因為向40歲余女批貨而認識她,2014年10月開始,2人被安排一起住到三民區一間鐵皮屋,每天早上8時由53歲林男載到高雄、屏東、台南的傳統市場及夜市乞討、賣東西,晚上11時「收工」,所得全部交給余女,再由她發配三餐、零用錢。
之前也在余女手下工作的55歲崔男因為不堪虐待逃走,向警方報案逮捕余女、林男依法送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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