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社運團體「台左維新」總召林于倫對基隆中正公園蔣公銅像噴漆、綁「口球」,因基隆市府不提告,獲不起訴。(圖/翻攝自林于倫臉書)
地方中心/基隆報導
基隆市中正公園蔣公銅像2014年8月27日遭到噴漆塗鴉,社運團體「台左維新」總召林于倫、「基隆青年陣線」成員張之豪等4人在銅像嘴巴處綁上性虐待情趣用品「口球」象徵「閉嘴」,還寫下「殺人凶手」、「還我河山」、「匪」等字,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,但基隆地檢署認為警方誤用法條,加上主管機關表示不願提告,將全案不起訴處分。
檢方調查,林于倫等4人遭逮捕後,被依妨害公務罪第138條「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」移送,但因銅像並非「執行公務之行政用物」,而是「公共用物」,所以警方其實是誤用法條,應該依毀損罪移送才對;而毀損罪屬告訴乃論,銅像主管機關在偵訊時表示不願提告,且林于倫等人使用的水性漆清理容易,對銅像並未達到毀損程度,因此予不起訴。
林于倫及「基隆青年陣線」成員張之豪事後向平面媒體表示,獲不起訴是意料中事,因為他們只是「創作」而已;他們認為先總統蔣中正是228事件元凶,而當時被派來鎮壓的部隊就是從基隆上岸,因此基隆中正公園應改成「228紀念公園」。林于倫還在臉書上宣示,給民進黨籍新任基隆市長林右昌兩個月時間移走中正公園蔣公銅像,若今年228以前不移置,「我們將『親自』去幫基隆市政府移除此有礙觀瞻並撕裂族群的大型廢棄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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