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高公局擬將國道通行費積欠門檻下修至300元。(圖/本報資料照/記者徐文彬攝)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積欠國道通行費滿300元就可能面臨強制執行?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擬將目前須累積積欠7500元的門檻,下修至只要積欠滿300元就祭出「強制執行」,並預計在6月實施新制,創下台灣強制執行門檻的最低紀錄。
依據現行法規規定,用路人如果積欠國道通行費達7500元就會移送強制執行。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高公局表示,雖然國道每天會有近1400萬筆的通行費,但大多數的金額只有數十元,要累積達強制執行標準實在太難,造成許多呆帳無法追回,因此,才會考慮下修門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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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中指出,高公局強調,8年來只送出約760件強制執行案,新制6月上路之後,初步估計每年約移送700、800件欠費案,只占總通行費筆數的萬分之三,應該不至於造成擾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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