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 警車停人行道遭檢舉,分局前險遭拖吊。
地方中心/高雄報導
民眾在路邊常看到車子被拖吊,如果被拖吊的是警車那可就很少見,去年12月底,高雄市新興分局門口人行道上停了一台警車,員警押解人犯到警局,結果被民眾檢舉警車亂停車,後來拖吊車趕到準備要將車拖走,還好副分局長趕下樓瞭解,跟交大員警解釋,才避免同室操戈的情況發生。
真的有夠離譜,停在高市新興分局前的警車竟然會被拖吊,而且一口氣就來3部拖吊車,警車的車門都已經貼上封條準備要拖走,警局的副分局長聽到消息,趕緊衝下來瞭解。
新興分局副分局長郭俊廷表示,「員警要辦理移送解送的程序,民眾就認為即使警車停在人行道上也屬於違規,跟交大的同仁溝通,質疑一些法律上的認知問題。」
副分局長衝下樓跟交大員警理論,同時叫員警趕快把車開走,交大員警還站在告示牌前跟副分局長說明,交通局設立的告示牌上寫「警備車行駛除外,警備車限值勤時始可臨時停放」,交大員警說,因為收到民眾檢舉,才來現場查看,因為警車上沒有人,才會依法拖吊。
郭俊廷表示,「它限值勤時這部分,很容易讓民眾誤認為車子在那邊,人沒有在(車內)就不算值勤,因為依照道安規則,執行任務就不受臨時停車的限制。」
還好副分局長出面處理才保住警車,不然警車在警局門口被拖走那還得了,仔細看看分局的位置,分局門口在捷運蓋好後,剛好就是捷運站出口,門口就是人行專用道,員警要押解人犯執行公務,不可能停在旁邊的馬路上,只能把車停在人行道上,但是常常被民眾檢舉,也讓警局相當無奈。
針對這起交大拖吊警車的意外,有民眾表示,「他們應該在執行公事,也是在為社會付出一份心力。」也有民眾認為,「隨便停是不好,但是主要的問題,是警局沒有停車位。」這次,警車差點被拖走還是第一次,警局希望能跟交通局、交大員警好好溝通協調,不要類似情況再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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