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台電認表不認人,1月的電費回饋將有120萬戶租屋族領不到。(圖/翻攝自台電資料)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國際燃料價格下跌,台電決定把節省下的94億成本回饋用戶,每戶平均能拿到800元的退款,不過由於台電認表不認人,全台約有120萬戶租屋族領不到退費,讓租屋民眾大喊「不公平」。
台電近日公告的「燃料節省成本回饋方案作業細節」顯示,去年辦理過的用戶,因用電權利與義務已移轉,「回饋金由繼受用戶、即現行用戶繼承。」不僅賣房的民眾領不到回饋金,還因為台電「認表不認人」的做法,讓實際分擔電費的租屋族領不到回饋。
▼對於租屋族與賣屋民眾的疑義,台電表示會「個案處理」。(圖/本報資料照)
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引數崔媽媽基金會統計,全台每年約有120萬戶租屋客,以每戶800元計,台電至少省下了9.6億元。一位在北市租屋的李先生痛批「台電是做事半吊子的腦殘單位」,自己去年繳了1整年電費,卻一毛也拿不到。對於租屋族與賣屋民眾的疑義,台電副總李鴻洲回應,「台電會個案處理」;但卻有律師表示,電價回饋不屬用戶權益,「很難透過法律解決」。
台電回饋對象為至去年12月31日止仍為台電用戶,且須有1期帳單超過40度,粗估受惠戶數高達1173萬戶。回饋金額800元,則以一次發放為原則,若當月電費不及800元,則轉由下期扣除,直至扣完為止。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