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牛開罰1萬8沒在怕 蔡正元提案增「江蕙條款」重罰

▲江蕙宣告封麥,演場會門票引發瘋搶。(圖/記者周宸亘攝)

記者賴映秀/綜合報導

台語歌后江蕙告別演唱會門票引發搶購,黃牛喊出破萬價格令歌迷不滿,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提案修法,擬在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中新增「江蕙條款」,凡是非自用購買運輸、遊樂票券,加價出售或獲取不當利益者,最高可罰票券價格10倍。

有鑒於江蕙演唱會門票遭高價轉售,民眾為了「孝親」只好忍痛購買,蔡正元提案修法,比照《鐵路法》的票價10倍罰則,剷除黃牛的獲利動機,阻絕黃牛猖獗。提案已送交立委連署中。

現行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64條規定,非供自用,購買運輸、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,最高可處3日拘役或1萬8000元罰鍰,黃牛在「二姐事變」中獲利動輒萬元,凸顯現行法律無法達到嚇阻效果。

蔡正元提案新增第64條之1指出,非供自用,購買運輸、遊樂票券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,按票券張數,處票券價格1倍至10被罰鍰;加價出售訂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比照辦理。

▲江蕙歌迷搶票搶到一肚子火,包圍售票單位寬宏藝術。(圖/記者周宸亘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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