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攔車抽菸露刺青,無暴力威脅不起訴。(圖/行車紀錄器畫面翻拍)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怎樣攔車才算有罪?去年在新北市發生一起攔車糾紛,一名男子疑似被超車不爽,就硬切到對方前面停車,並下車抽菸、拉起袖子露出刺青,但並沒有出言恐嚇;檢察官認為這名攔車男子並沒有暴力脅迫,且被攔的駕駛也可以繞道而行,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根據行車記錄器影片,這輛黑色馬自達3直接插進內側車道並停車,差點發生車禍,過了幾秒留著平頭的駕駛下車,他穿著黑色無袖T恤、迷彩褲,先點了根菸,再朝後車走來,還拉起兩邊的袖子、露出刺青,之後繼續抽菸,僵持了約1分鐘才開走。
駕駛感覺受到威脅報警處理,但檢察官認為攔車駕駛並沒有暴力脅迫,所以不起訴。被攔車的駕駛PO文表示,「攔車弟」在警方的筆錄說他東西掉了,所以需要停下來撿東西,因為變紅燈所以下車抽菸,但在影片中也沒看見他撿東西;另外,對方遭傳喚卻沒有到庭,士林地檢署女檢察官竟表示資料夠了,就不起訴了。
有網友笑說,「感謝檢方教我們如何攔車卻無罪」、「原來攔車有學問」、「下次下車拿刀削個水果也OK囉」;但也有人認為「超車過去就可以了啊」、「既然可以開走何來強制呢?除非開走時對方擋在前面或拍引擎蓋叫囂,原告洞挖得不夠深。」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)
▼影片取自YouTube,如遭刪除請見諒。
● 《ETtoday東森新聞雲》提醒您:吸菸有害健康!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