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污法遭惡意阻擋 環團痛批:立委受違法污染業者操弄

▲環保團體13日痛批部分立委疑似受操弄,惡意阻擋水污法通過。(圖/記者張暐珩攝,下同)

記者張暐珩/台北報導

環境法律人協會、看守台灣協會及地球公民基金會13日召開記者會,痛批《水污染防治法 》修正草案遭部分立委阻擋,至今出不了衛環委員會大門,尤其本屆會議只剩1月14和15日,如不能如期審完,將讓一年來參與修法的相關人員白白犧牲,因此呼籲立委別再當「媽寶」,盡快讓水污法儘速通過,以匡正不法業者。

▲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表示,立委別再當「媽寶」,延宕水污法修法進度。

環境法律人協會、看守台灣協會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監看103年12月31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第28次的錄影,發現部分國民黨立委疑似受到違法污染業者操弄,阻擋水污法通過,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也表示,立委在修法場合中,不斷杯葛屬於「法規命令」層級的裁罰準則,延宕修法進展,或是執著程序問題,阻礙委員會對不同條文版本內容的實質討論,更有立委拿豬價上漲、丟豬屎恐嚇行政機關,甚至認為修正條文應該跟養豬業者先溝通,邏輯荒謬。

另外,自從前年爆發日月光污染河川僅判300萬罰金後,已經引發社會上對於「罰鍰太低」的疑慮,由於水污法的罰則訂定於2、30年前,一般事業最高罰鍰為60萬,與最低罰鍰6萬僅10倍的差距,顯現出「最高罰鍰已經相對低到無法嚇阻違法行為」,而且罰鍰財團與中小企業的規模與污染能力已經不符合比例原則,更讓執法機關難以執行

同時,有立委主張無實質污染的違法行為(例如無安裝水質水量自動監測器、明知不實仍申報不實),不應提高罰鍰上限,環境法律人協會監事詹順貴也強調「無法苟同」,因為目前的法條已經調低無實質污染的違法行為罰則,懲罰已有差別,水污法應該參照大幅加嚴的食管法,調高10倍罰則級距,若沒有一體適用,將造成水污法本身和其他法規間的「立法失衡」,讓日月光事件再度上演。

▲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謝和霖認為,水污法不應排除畜牧業者。

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謝和霖也特別提到,畜牧業者排放的廢水常常也是污染河川的一大主因,雖然有部分農縣立委認為調高畜牧業的罰則,會逼迫的小型業者的生存,但他認為,畜牧業放流水超標的罰款範圍已經降低為6千至12萬,低於一般事業,因此調高水污法不應排除畜牧業,督促農委員加強小型業者的守法能力,處理畜牧廢水才是解決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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