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令人痛不欲生? 美研究:花不到3個月就能復原

國際中心/綜合報導

分手總是令人心碎,但復原時間卻沒有想像中長,有美國研究指出,人們分手後只要花11週就可以走出來,對照之前的數據6個月要短上許多。

▲根據美國研究,分手後的調適期約3個月。(示意圖/達志影像)

美國蒙茅斯大學(Monmouth University)的教授Gary Lewandowski與Nicole Bizzoco對155個最近半年剛失戀的人進行研究,發現前3個月是他們的恢復期,有7成以上的人表示11週過後感覺明顯好很多,也更能擬定應付這個困境的策略,這份研究刊載在《正向心理學期刊》(The Journal of Positive Psychology)。

分手好調適,但是離婚就不好對付了,根據約會網站「Fifties.com」的調查,離婚之後的過渡期長達18個月,比分手高出6倍之多,這是由於結婚前會經過較審慎的考慮與承諾。然而這當中有高達43%的人表示離婚後讓他們如釋重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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