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三讀「海岸管理法」禁圈地 不再有下一個美麗灣

▲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圈國有海灘蓋飯店,引發民眾反彈。(圖/東森新聞)

▲外界要求美麗灣公司不只要停工還要拆除建物。(圖/取自地球公民基金會)

公民突擊隊/台北報導

為了讓旅客擁有更好的景觀,部分旅館業者會將國營海岸劃入私人土地內營運。立法院為了杜絕此現象,於20日三讀通過《海岸管理法》,將海岸畫定為一、二級保護區,若再有「圈地」行為發生,將可連續開罰5萬元,直至改善為止。內政部將在半年內公告保護區範圍,並在2年內公告實施「整體海洋管理計畫」。

海岸管理法的1984年擬出雛型,當時內政部以行政命令將部分海岸定為二級保護區,但由於無專法管理,才會發生台東美麗灣、宜蘭蜜月灣與澎湖嵵裡沙灘被旅館業者佔用的爭議。

立法院20日通過的海岸管理法,除了依水資源與生態多樣性等豐富程度,劃為一、二級海岸保護區外,還會依整體海岸管理濟話,分別制定管理規章。此外,此法也讓原住民慶典文化空間納入保護範圍。

▼《海岸管理法》除了將海岸劃為一、二級保護區外,也將原住民慶典文化納入保護範圍。(圖/東森新聞)

從條文中可見,一級海岸保護區應禁止改變資源條件的使用、保障公共通行權,不合海岸保護計畫者,主管機關應限時令其拆除或變更,並補常其損失;另外,此法還規定一級保護區「不得獨占性使用」,更「禁止設置人為設施」,違者最高可連續處5萬元罰鍰,直至改善為止,但經主管機關許可的學術研究等不在此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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