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雲林議員黃勝賢大鬧警局後,出面鞠躬道歉。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雲林縣議員黃勝賢去年底才剛當選3天,就因喝醉酒搭計程車,被載到北港派出所求助,但他不僅毆傷運將,還大鬧派出所、辱罵警員。雲林地檢署21日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其起訴,並要求法官宣告褫奪公權,黃則未出面回應檢方的起訴。
黃勝賢當時喝醉酒,不但毆傷運將、大鬧派出所,甚至還追打警員,雖然他事後與運將私下已新台幣27萬元達成和解,也出面鞠躬道歉、坦承錯誤;不過,檢方仍以妨害公務罪偵辦,因為黃在派出所的行為,已明顯侮辱公務員,昨天依法起訴。
▲黃勝賢當時在警局拿水瓶砸女警,還辱罵、追打警員。
檢方指出,黃勝賢從前就有多起辱罵員警、妨害公務的前科,而這次當選雲林縣議員沒多久,居然不顧自己的身分再犯,已嚴重損害公權力,不僅沒有最基本法治觀念,也欠缺對警察最基本的尊重,社會觀感不佳,不足為地方居民表率,因此請求法院宣告褫奪公權。
▲黃勝賢昨天遭雲林地檢署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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