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許多人喜歡泡湯,但卻未注意到湯屋的衛生條件、標示、消防公安等。(圖/東森新聞)
記者張暐珩/綜合報導
天氣冷颼颼,許多民眾都想到北投或烏來等地泡溫泉,因此新北巿消保官針對轄區內溫泉會館,就溫泉標示、營業衛生及消防公安與等事項會同業管機關進行聯合公安調查,然而查驗的11家溫泉業者中,僅2家無缺失,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已要求限期改善。
▲新北消保官日前調查烏來、萬里、金山、淡水八里等地的溫泉會館。(圖/資料照)
消保官表示,本次調查的溫泉業者計有烏來地區的巨龍山莊、揚悅溫泉會館及日月光溫泉山莊,萬里地區愛琴海太平洋溫泉會館,金山地區舊金山總督及湯語双泉,淡水地區福容溫泉會館及金湯川溫泉汽車旅館,八里地區八仙詩泊溫旅,土城地區有馬溫泉motel,三峽地區大板根渡假酒店等溫泉等11家溫泉業者。
溫泉衛生管理部分,發現缺失的項目包括廚房冷凍及冷藏庫部分食材存放未離地面、廚房洗滌區天花板部分毀壞等;消防公安方面,則是發現有消防室內栓瞄子未接上、避難器材標示設備未固定、現場受信總機開關未定位等缺失。
目前消保官已要求業者應依「溫泉法」、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」及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」等相關規定要求業者限期內改善上述情況,否則將依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36條及第58條規定,處以6萬元以上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鍰,同時呼籲消費者於春節期間泡湯賞春時,須注意溫泉場所公共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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