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王令麟委任律師謝協昌。(圖/記者林信男攝)
財經中心/台北報導
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亞太固網掏空案時,所查扣的12億餘元,台北地方法院在民國102年9月裁准發還,引發外界質疑。王令麟委任律師謝協昌26日表示,12億餘元並不在高等法院判定的犯罪所得內,且所有人為東森得易購、美瀚、東森國際等3家公司,並非王令麟所有,當然應該發還。
謝協昌指出,12億餘元的聲請人是東森得易購、美瀚、東森國際等3家公司,並非王令麟所有,高院判決王令麟在力霸東森案中所涉及的犯罪所得,金額為3,010萬6,432元,且已宣告沒收,超出此金額的部分,應該予以發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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