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承辦人員的包庇放水,讓保齡球館成為「奪命大違建」。
社會中心/桃園報導
造成6名年輕消防員殉職的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,被檢警查出,球館本身是處長達20年的大違建,明明曾被舉報,卻因為桃園工務局及新屋區公所2名承辦員涉嫌包庇及塗改,遲遲沒有拆除,間接害死6名勇消。檢方傳喚相關人士後,將鄭姓、張姓2名承辦公務員向法院聲押禁見。
害死6名消防員的亞洲保齡球館占地270坪,登記上竟然是住宅,檢調及監察院追查發現,這棟球館是將近20年的既成違建,還違反土地分區使用及營業法規。2014年8間,球館曾被舉報是違建,明明是30天內就應該拆除的等級,公所一名鄭姓承辦人卻昧著良心判定保齡球館是「待判定的違建等級」、「沒有立即拆除必要」。
公文傳到上級桃園工務局後,也沒有召開判定會議,一名張姓承辦員甚至塗改文件,將大違建再「降級」改成「非公共空間,拆除需先開會討論」,這一來一往的「放水」又讓違建繼續存在,最終成為火警害死消防員的原因之一。
桃園地檢署29日指揮市調處搜索工務局、新屋區公所等地方,帶回相關的承辦人員,訊後將新屋區公所65歲的鄭姓公務員、桃園工務局41歲的張姓公務員列為被告,且以兩人有串證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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