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在竹科工作的黃男與大學時代女友王女結婚,卻劈腿研究所同學嚴女。(示意圖/達志影像/非本文當事人)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台北市黃姓男子就讀國立大學時追到王姓女同學,交往多年後走入婚姻,然而,他因與研究所時期的嚴姓女同學同在竹科工作,竟發展出婚外情,被妻子控告通姦,讓台北地檢署在30日將嚴女起訴,但黃男因與王女達成用離婚交換撤告的協議,獲不起訴。
法院調查,黃男早與嚴女過從甚密,時常開車出遊,但仍與王女在2013年底結婚,婚姻才維持一年,就被老婆在褲子口袋裡發現汽車旅館折價券,只好吐露2014年中旬與嚴女在新北市新店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,氣得王女跑回娘家,請爸爸幫忙提告。檢方審酌黃男以離婚與王女達成和解,不起訴處分,嚴女則因已當庭認罪,依妨害家庭罪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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