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江蘇一名孫姓男子遭遇雙重打擊,剛新婚3個月他被確診白血病,而懷孕的妻子竟然偷跑到醫院將肚子裡的胎兒流掉。對此,孫家人無法接受,律師則指稱兩人沒去註冊,女子的做法並不違法,但應受到道德譴責。
根據《現代快報》報導,28歲的孫男住在連雲港市贛榆區青口鎮,從事裝修工作,大約一年前透過別人介紹認識了護士阿平(化名),兩人很快地確定男女朋友關係。去年10月,孫家高高興興擺起婚宴;今年1月,孫男身體不舒服去醫院檢查,被確診為白血病。
▲得知丈夫罹患白血病,女子竟然去引產。(圖/達志影像/示意圖)
雖然這個突如其來的打擊很沉重,但孫家人看到阿平已經7個月大的肚子,還是覺得生活很有希望。同時,孫家人也開始考慮骨髓移植的可能性。
2月2日,孫家人前往蘇州進行配型;隔天晚上,他們回到家後,發現阿平不在家,後來在贛榆區人民醫院婦產科病房找到了阿平。
「她沒跟我們家任何人說,就到醫院把7個月大的胎兒流掉了!」孫男的父親說,兒子和阿平雖然沒有領結婚證,但已經辦過婚禮,阿平要做引產手術應該得有兒子的簽名才對,他們向院方要同意書查看,發現上頭只有阿平父親的簽名。
對於為何要引產,阿平拒絕回答,她的母親也不願透露。
孫家人非常不滿,也質疑醫院違規。而孫男的堂弟出示一段錄音,動手術的周醫生指稱勸過阿平及她的家人,但對方堅持要引產。周醫生受訪時則強調,做手術是嚴格按照規定的,手續齊全。
醫院針對此事發布了一份說明,表示阿平向院方提供了由贛榆城頭鎮計劃站出具的《計劃生育手術 介紹信》、本人身份證等,阿平在《住院期間醫患溝通備忘錄》中聲明自己「未婚先孕要求引產」,還親筆書寫「一切後果自負」字樣,她父親一併簽字確認。
報導引述律師分析,根據《婚姻登記條例》,合法夫妻唯一認定依據就是雙方是否領取結婚證,因為孫男與阿平沒有領取結婚證,兩人的關係只能叫非法同居,所以阿平私自引產,並不構成對孫男的生育權侵害。不過,律師也坦言,阿平的做法還是應該要受到道德上的譴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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