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桃園新屋保齡球館1月底發生火警,意外造成6名消防人員殉職。(圖/東森新聞)
記者劉康彥/台北報導
針對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火警案,意外扯出前桃縣副縣長葉世文放任違建,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0日公布「新屋保齡球館違規使用情形調查報告」,專案小組召集人、副市長邱太三表示,市府將全力更正過去錯誤,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,調查報告後續也將移送檢方與監察院。
邱太三指出,過去面臨農地違規使用時,都是在農業局認定後交由相關局處依「都市計畫法」或「區域計畫法」核處,但葉世文卻在103年的縣府專案會議中,通過「先行輔導合法」政策,才讓違建的保齡球館夾帶在其他案件中,得到特別的寬限期,有任由農地違規使用事實繼續存在之虞。
▲桃園市長鄭文燦宣示,新市府將以最大魄力改正過去錯誤。(圖/東森新聞)
調查報告顯示,保齡球館自98年6月至今,共計執行28次消防安全檢查,另自86年起實施6次公安查核及聯合稽查,卻未針對違建部分進行裁罰。桃市府認定,原城鄉發展局(現都發局)、工務局承辦人員有「裁罰作業延宕、違章建築認定不當、稽查作業流於形式」等疏失,將檢討相關人員。
此外,原城鄉發展局、工務局收受核准商業設立登記公文副本,卻未落實公文處理管控作業,將交由研考會查明。邱太三強調,過去核准商業設立登記後,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積極後續管理、橫向聯繫不足,加上普遍存在的違建拆除困難問題,整體政策及執行面,都有檢討改進空間。
▲桃市府指出,新屋保齡球館自民國83年營業起,就違反土地分區使用。黃色是住宅用地,綠色是農業用地。(圖/桃園市政府提供)
邱太三表示,桃園市長鄭文燦已多次宣示,新市府會用最大魄力改正過去錯誤,本調查報告除移送檢方及監察院外,更會「公開透明,全文上網」,同時透過市府考績委員會進行行政責任懲處。
▲新屋保齡球館大火後,鄭文燦鎖定大型違建進行拆除,圖為中壢一間著名釣蝦場。(圖/翻攝鄭文燦臉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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