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文哲「建議」救災體制整合 孫立群:已經開始在做了

▲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(左)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。(圖/記者賴于榛攝)

記者賴于榛/台北報導

台北市長柯文哲12日指出,目前台灣關於災難權責單位的規定,有些地方需要改善,建議行政院長毛治國比照美國聯邦緊急事故管理總署(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, FEMA)。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受訪時則表示,柯文哲關心的事,院長毛治國在去年的施政報告,就曾說過要務實檢討災防指揮與管理的制度設計,「已經開始在做了。」

柯文哲凌晨視察台北市農產品批發市場,受訪時被問及此次復興空難和劫獄事件是否中央都神隱?他回應說,台灣不同的災難由不同單位管理,譬如說空難是交通部,地震是另一個部會,水災又是另一個部會,但事實上對地方政府來講,不管什麼災難,處裡的方式都差不多,認為目前《災害防救法》第3條,關於災難權責單位的規定,有些地方需要改善,建議比照FEMA。

對於柯文哲的建議,孫立群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受訪時表示,其實毛治國在去年12月的施政報告中,就表明「政府將持續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體系效能,務實檢討災防指揮與管理的制度設計。」

孫立群指出,中央將繼續推動災害防救深耕計畫,提升基層防救災能量,並與各地方政府協調地方消防人力、設備及各項勤務分工,增進中央與地方的合作,以發揮最大整體效益。」去年起更由行政院啟動一系列與學者專家的討論,下週一上午便會召開災防體系座談會,年後也將邀集地方政府討論,預計在今年汛期來臨之前,完成現階段的務實調整,他表示柯市長關心的,毛院長去年施政報告就提出,也正執行中,「已經開始在做了。」

根據《災害防救法》,各種災害之預防、應變及復原重建,以下列機關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:
一、風災、震災、火災、爆炸災害:內政部。
二、水災、旱災、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、輸電線路災害、礦災:經濟部。
三、寒害、土石流災害、森林火災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。
四、空難、海難、陸上交通事故:交通部。
五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
六、其他災害: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
務主管機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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