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杜拜妻要求老公每天3次,否則離婚。男女示意圖。(圖/達志影像)
國際中心/綜合報導
杜拜一名妻子要求老公每天必須與她做愛2到3次,但老公希望是每周3到4次,該女子認為老公無法滿足她,向法院訴請離婚,目前法院正在審理,並請醫院對男子進行健康檢查,以證明他是否有能力應付老婆的需求。
這起離奇的離婚案發生在中東杜拜,一名妻子希望結婚後,老公能夠每天與她做愛2到3次,但實際上老公卻是每周3到4次,與她的期望落差太大。老公原本希望與妻子上醫院共同尋求協助,但妻子嚴詞拒絕,並說老公才是需要觀察的對象,最後還鬧上法院。
據了解法院曾通知該名妻子,指出妻子指控中所造成的損害,並不足以構成離婚理由,但妻子堅持丈夫必須能取悅她,否則就選擇離婚。離婚官司目前仍在進行中,法院因此特別要求老公到醫院進行健康檢查,用科學數字來證明身體機能仍有應付老婆需求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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