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賴映秀/專訪
台灣動保邁出一大步!《動物保護法》日前刪除「十二夜條款」,保障收容所動物生命權。曾任動保協會理事長的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指出,過去收容所情況慘不忍睹,獸師天天執行安樂死,「獸醫都需要做心理輔導」,但改善收容所情況,則是地方政府下一步重任。
《動保法》原規定,動物不得任意宰殺,但「經通知或公告逾12日而無人認領、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」狀況例外,修法改為「經獸醫師檢查患有法定傳染病、重病無法治癒、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之動物或其他緊急狀況,嚴重影響人畜健康或公共安全」可宰殺。紀錄片電影「十二夜」拍攝流浪動物進入收容所狀況,讓此議題廣受關注。
陳學聖表示,過去收容所幾乎天天執行安樂死任務,「連獸醫都需要做心理輔導」,因此能不殺是最好政策,接下來要從飼主管理、植入寵物晶片下手,讓走失或棄養寵物不會造成地方政府負擔。
陳學聖說,地方擔心收容所爆量,但流浪動物有固定棲息地點,動保協會曾與社區合作,定點餵食並結紮,減少流浪犬貓繁殖,也不會全部擠進收容所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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