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「尖叫妹」NONO辜莞允。(圖/取自辜莞允臉書)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「尖叫妹」NONO辜莞允去年(2014)1月在世新大學遺失相機,導致3張泡澡裸照外流在網路上流傳,在世新大學失物招領中心打工的許姓男大生等4人涉嫌散佈裸照,同年12月被檢方起訴,台北地方法院今天(24日)判決4人4月到6月刑期,其中3人因為已和解而獲得緩刑。
台北地院檢察署指出,許男在失物招領中心撿到辜莞允的相機後,即備份相機裡的照片到他的電腦裡,之後透過臉書(facebook)傳給戴姓友人,戴男再透過LINE傳給張男和李男。去年12月22日,檢方依散佈猥褻物品罪嫌起訴許男、戴男、張男和李男。
4人在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,法官認定4人觸犯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和供他人觀覽猥褻物品罪,審酌犯行導致裸照仍在網路流傳,造成辜莞允名譽受損、身心受創,判決許姓大學生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戴姓男子傳給最多人,判刑5月,張男及李男都被判4月。全案可上訴。
又因戴男、張男及李男3人分別與辜莞允以10萬元和解,3人都獲緩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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