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雄檢證實,陳世志獲釋時手持一把空槍。(圖/資料畫面)
地方中心/高雄報導
高雄地檢署24日公布高雄監獄挾持案6囚驗屍報告,6人依事證均研判認定為飲彈自戕,打破外界認為6人非自殺的疑慮;另雄檢也證實典獄長陳世志獲釋步出監獄時,手上拿著一把沒有子彈的90手槍。
檢方公布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表示,6名受刑人主要死亡原因均為「單一貫穿性接觸型槍傷」(contact gunshot wound),造成渠等顱骨骨折、出血、神經性休克死亡;第一時間頭部致命傷已造成顱骨爆裂、腦髓貫穿、當時大量流血已達致命程度,所受頭部槍傷均已足以致死。
法醫研究所根據傷勢的型態,由槍傷射入口的複進簧桿滑套之印痕(muzzle imprint)、槍傷射入口角度、接觸性槍管火焰燒灼痕、星狀皮膚爆裂入口特徵和準星碰觸痕等,加上各受刑人的手掌、手臂高速度噴濺痕及火藥炭灰殘渣等微物證據研判,認定都是持手槍自殺。
檢方說,以槍傷射入口之複進簧桿滑套的印痕,其中以左手持槍者為7點鐘方向,以右手持槍者為4點鐘方向會留下擦挫痕,且手槍槍管內所採得的DNA型別等研判,「左撇子」的魏良穎、靳竹生二人都以左手持槍自殺。
檢方表示,秦義明右手所持的手槍槍管內,驗出秦及黃子晏2人的DNA 型別,但當時現場未在黃手上發現槍枝;且陳世志曾供述黃在自殺前曾交付一把無子彈的90手槍,可研判乃黃持另把槍自殺後,再由秦持同把手槍自殺。
報告顯示,魏良穎、靳竹生和黃子晏因射入口周圍充血或出血的生理反應不明顯,且射入口周圍有火藥刺青(gunpowder stippling),可研判在瀕死前,另有遭他人以高速槍枝(步槍) 射入的槍傷,符合此3人是另遭補槍的情況證據。
法務部長羅瑩雪指出,據她了解,沒有所謂外界質疑的「神祕第7人」,法務部不會公布當時的監獄監視器畫面,但會把畫面交給監察院調查,檢方也會調釐清疑點給社會一個交代。
▼雄檢公布驗屍報告,證實六囚都是自殺。(圖/資料畫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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