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台北市一名15歲少女帶26歲補習班男師回家喇舌,媽媽看到自拍照氣炸提告。(示意圖/翻攝自網路/與本文當事人無關)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台北市26歲張姓男子在補習班擔任導師,去年暑假與一名15歲女生發生戀愛關係,趁著對方媽媽不在家時,跑到她家親熱溫存,還自拍喇舌照,被看到照片的少女媽媽告上法院,但因無法證明兩人有性交,讓台北地檢署予不起訴。
檢方調查,少女正值荳蔻年華,嬌嫩欲滴,去年8月到補習班找朋友,立刻讓張男驚為天人,不顧人家還沒成年,悍然發動追求;而少女因家教嚴謹,先前無戀愛經驗,面對這個斯文俊俏的大哥哥,也立即墜入情網,兩人陷入熱戀。
少女不敢告訴媽媽自己交了男朋友,兩人苦無約會見面之機會,唯有趁著媽媽不在家,偷偷地把張男帶進家裡,在大哥哥的帶領下,探索成人的情慾世界。
然而知女莫若母,散發戀愛光芒的少女終究被媽媽察覺有異,進而起出手機中的喇舌照,氣得告上法院。張男到案後,強調當天只有隔衣愛撫親吻,沒有性交;少女也哭著幫男友求情,說她那天是自願的、很開心,讓媽媽也被真情所感動,與張男達成和解,促使檢方以不起訴處分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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