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美斷交36年 駐美代表處終於掛上「E字頭」外交車牌

▲外交官座車通常得以掛特殊的外交車牌,但我國駐美各館處36年來都只能掛普通車牌。(外交車牌示意圖/本報資料照)
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
新春開工日,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將公務車車牌全部更新,換上了美國國務院核發的外交車牌,這是台美斷交36年來,我國駐美官員終於能夠享有與其他國家同等的外交禮遇,是我外交人員多年來努力爭取到的成果。

今年初,駐美代表處的20輛公務車已換上「EAB」開頭的外交車牌,車牌左上角有美國國徽、右上角有OFM字樣,車牌中間正下方則註明「由美國國務院核發及所有」。開春後,駐美各館處陸續繳交相關資料,剩餘的公務車得分批換發。

美國國務院「外交使節團辦公室」(OFM)所核發的外交車牌,過去有4類,D字頭給大使館外交官、C字頭給領事館外交官、A字頭給美洲國家組織、S給任職於大使館但不列入外交官名錄之官員。

OFM在2007年為外交車牌改版,新增E字頭車輛,和S字頭車牌相同,沒有註明「DIPLOMAT」的外交官字樣。關於E字頭所代表的意義為何,國務院並未說明,有可能是專為中華民國駐美各館處量身訂做。

在1979年台美斷交時,駐美各館處的車牌全部被更換為普通車牌,但是喬治亞州與伊利諾州州曾立法,讓我國駐亞特蘭大、芝加哥辦事處可以掛「Foreign Organization(外國政府)」的特別車牌,但隨即被國務院要求改為「Foreign Organization(外國組織)」,尷尬的處境直到今天才獲得些微突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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